电话:010-60531612  

邮箱:teskey@126.com

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严正声明︱对伪造证书违法行为零容忍

2024-12-12   浏览次数:0

  近日,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接到举报,发现有多起不法分子假冒本院名义,使用伪造本院印章,出具虚假检定/校准证书及检验检测报告,并伪造本院“证书防伪查询系统”,以假乱真。不法分子通过虚拟电话,明码标价,大肆推销虚假证书,诱骗存在侥幸心理的单位或个人,购买虚假证书报告。对此,本院严正声明如下:

  第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假冒本院名义,伪造印章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开展任何业务以及出具任何虚假检定/校准证书、检验检测报告以及伪造本院“证书防伪查询系统”的行为,均已涉嫌违法犯罪。对此,本院已组织专业法律团队,收集相关证据,并将采取必要的民事、刑事法律措施,坚决打击上述违法犯罪行为。本院严正警告不法分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第二,本院有严格的证书报告及印章管理制度,请各检定、校准、检验检测业务需求方务必通过本院官方认可的途径提交检、校、测申请及领取报告,本院不对任何非由本院官方渠道提供的检定/校准证书及检验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本院有完善的证书防伪查询系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证书真伪查询,方法一:电子证书可通过打开我院官方网站“www.hnjly.com.cn”或“hnjly.scjg.henan.gov.cn”点击“更多服务”后,在“证书真伪验证”功能处,上传证书PDF原件进行验证;方法二:通过手机扫描证书首页二维码进行查询,查询界面会显示网址为“www.hnjly.com.cn”,任何显示其他域名或不显示域名的用于查询本院证书真伪的“证书防伪查询系统”,均系伪造,域名主体单位已涉嫌民事、刑事违法犯罪,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对于购买、使用虚假检定、校准、检验检测证书报告的行为,不仅会助长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还会给机构本身带来下列风险:检验检测机构会面临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为“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不仅会面临罚款风险,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撤销相关资质;认证认可机构会面临撤销资质的风险;产品生产厂家不仅会面临罚款风险,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来源可疑的检定/校准证书及检验检测报告,敬请与本院取得联系。在此,感谢社会公众向本院提供不法分子的相关线索,本院亦将协助您进行证书报告的鉴别工作,电话0371-89933000。

  敬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受骗,如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请您务必保留相关证据,与本院取得联系,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领导信箱 | 广告合作 | 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