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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监管

2021-03-03   浏览次数:0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日前实施。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管,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对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实施有效监管。

  《意见》明确了监管的重点和内容,主要监管行政审批和技术评审环节工作质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规范运行情况、计量校准机构规范运行情况和计量标准的维护及管理情况四方面。

  在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管方面,《意见》要求明确监管责任,加强考评员管理并严控技术评审时限。浙江省将建立完善全省计量考评员库,对考评员实施统一管理,强化对评审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价,实施异地交叉考核。同时,健全监管方式,实施告知承诺核查、事后监督检查,加大使用方追溯检查力度,组织比对和能力验证,并强化执法检查。

  对于通过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计量授权的企业,《意见》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准予决定后30天内,对申请企业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发现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撤销许可决定,并予以公布。

  对涉及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产业发展等公共利益领域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实施重点监管,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行政许可、监督和执法数据共享,强化监管执法协作。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计量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方面,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公众舆论监督,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推进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运用标准化等手段建立行规行约,完善计量校准行业竞争规则,实施自律监管。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众获取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及监督检查等信息的便捷性,对严重违法单位公开曝光,鼓励对计量技术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告知承诺核查、监督检查、比对和能力验证、投诉举报等情况,建立计量技术机构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对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单位,按照国家和《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有关单位和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为确保监管到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抓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和后处理工作,强化对监管不力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形成有效的责任传导机制,层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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