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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有分歧?海头司法所来调解
2021-06-08 浏览次数:0儋州市海头镇的江某某在亿祥商城给林某某承包的工地做砌砖工作,工程计量后,江某某要求林某某支付剩余工钱。而林某某认为江某某没能完成工程量,拒不支付工资,双方因此引起纠纷。
2021年5月7日上午,江某某来到海头司法所,申请对他与林某某因劳资引起的纠纷进行调解。海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人民调解员立即到亿祥商城工地现场了解情况,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在向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后,得知双方纠纷的焦点是江某某给林某某做楼房的砌砖工作,双方约定工程量完成后,才可以结算全部工钱,如工程量没有完成,林某某只能向江某某支付80%的工程量款。因江某某没有完成工程量,剩余的工程量也不再继续做,所以林某某认为后续的工程量如果江某某等人不再做,再请别的工人成本会增加,所以拒不支付剩余全部工钱,双方因此引起纠纷。结合双方当事人陈述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例,人民调解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本案约定的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结合双方的情况,释法明理,耐心引导林某某从农民工的角度考虑。经调解员耐心地讲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愿。
2021年5月20日上午12时许,江某某与林某某在海头司法所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劳资纠纷终于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对海头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处理表示感谢。